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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國家規定“禁止給獨棟別墅供地”,國家規定“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新建、改建、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”。河南南陽開發商卻借建“珍稀植物園”之名建成大片獨棟別墅群,而且把別墅群建在了國家一級水源保護區內———河南南陽鴨河水庫“中央”。記者就此致電南召縣規劃局局長尹朝東,尹在電話中含含糊糊的對記者說,他也不清楚,調查組正在查。 (3月1日中新社)
  政府大手筆的投入,或是浩大的民生工程,或是豪華的辦公樓,每當引發質疑時,政府總要表態,是融資或舊樓變賣所得,沒花政府一分錢;執法人員粗暴執法,給社會帶來不良影響時,相關監督部門也總是表示,是臨時工乾的,與自己無關;而當一些明顯違規違法的行為發生時,負責監管的部門又往往坦言,自己並不清楚,還蒙在鼓裡……可以說,一些政府部門面對自己的失職瀆職行為時,往往有一套既定的表態邏輯,以期能逃脫法律的製裁。
  這一次,面對河南南陽開發商違規在“珍稀植物園”建大片獨棟別墅群,相關監管者依然表示———不清楚,調查組正在查。“不清楚”的表態,大概意思是這別墅如果是“違規建築”,那其就沒有經過必要的審核程序,如此,相關監管者似乎就可“金蟬脫殼”,撇清自己的責任。但很顯然,一大片的別墅不會隱身,也不會像金錢一般容易藏起來,那麼即便監管者“不清楚”,也無法掩蓋其失職的底色。
  這意味著,作為相關的監管部門,“不清楚”顯然不是免責牌、擋箭牌,因為不清楚就有監管失職的嫌疑。相反,“不清楚”更應該成為問責牌,因為其對自己所監管的範圍沒有盡到監管之實:若是別墅可隱身那還可以原諒,但別墅隱身顯然是天方夜譚,那相關監管者的失職便是板上釘釘的事實。作為監管者,對違規別墅的監督如此“後知後覺”,這的確讓人憂慮。
  此外,記者註意到的一個細節值得玩味———一邊尚未粉刷的水泥牆上寫著紅色“拆”字,另一邊工人正在忙碌的施工。記者問,這是怎麼回事?工人們回答:“寫著玩的。”當地村民對記者說,現在風聲緊,寫個“拆”是做樣子讓外人看的,不影響施工。這些施工者為何有這樣的底氣?為何敢頂風作案?這令人深思。就一般的邏輯來說,如果違建被曝光了,停工是應有之義,接下來探討的問題,應是如何處置的問題。
  可如今的現實,顯然超乎了公眾的想象。自然,還有一種可能是,監管部門早就知情了,但只是假裝不清楚。為何要假裝呢?背後的真相值得挖掘。有沒有“吃人嘴短拿人手軟”的現象?有沒有錢權勾結的軌跡?有沒有保護傘?監管者對違規建別墅者的態度為何這麼曖昧?等等,這些問題必須查清。畢竟,監管部門的後知後覺,顯然是沒有道理的,那對這背後“真正原因”的調查,便不能馬虎了事,而應一查到底:最終以真相回應質疑,以真相還原正義。
  重慶晨報評論員 龍敏飛
(編輯:SN09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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